青苗补助费的发放主体应明确为村委会。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应通过村委会组织,补助费应由村委会统一发放。若直接发放给所有权人,可能导致分配不均、责任不清,且不利于土地流转的规范管理。村委会作为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实施主体,具有组织和管理土地流转的职责,符合农村经济发展规律。因此,青苗补助费应直接由村委会统一发放。
青苗补助费的发放主体应明确为村委会。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应通过村委会组织,补助费应由村委会统一发放。若直接发放给所有权人,可能导致分配不均、责任不清,且不利于土地流转的规范管理。村委会作为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实施主体,具有组织和管理土地流转的职责,符合农村经济发展规律。因此,青苗补助费应直接由村委会统一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