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予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诉讼行为。2、免于起诉在法律上并无此概念,正确的表述应为“不起诉”中的一种情形,即“法定不起诉”情形下,若嫌疑人确有犯罪事实但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时,也可作出不起诉决定,但这并非“免于起诉”的概念。3、两者核心区别在于:不予起诉是检察院认定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责;而“免于起诉”这一说法并不准确,实际应理解为在特定条件下虽存在犯罪嫌疑但不予以刑事处罚的情况,这与“不予起诉”在性质和适用条件上有明显区别。引用法律法规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