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移是指债务人将原债务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由第三方承担原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债务责任的行为。债务转移需满足以下条件:①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合意;②债务人通知债权人;③债务转移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同意;未经同意的,债务人不得转让。此外,《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未通知的,债务人不得转让。债务转移后,第三人与债权人之间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原债务人不再承担债务。若债务转移违反法律或损害债权人利益,可能产生法律效力的瑕疵。
引用条款:《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第五百五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