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级别管辖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一定范围内的案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则管辖重大、复杂或跨区域的民事案件,以及涉及全省范围的案件。
具体而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涉及全省范围的案件,以及重大、复杂的民事案件。此外,对于当事人一方住所地在本省范围内,但案件涉及跨地区、跨行业的案件,也有可能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了案件管辖的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