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外欠债债务和妻子的关系:
一、只要是用于家庭生活,或者家庭共同投资经营的,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丈夫现在还不了,妻子有义务偿还
二、如果是男方单独欠下的债务,用于个人投资或者消费的,则属于个人债务,女方无偿还的义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丈夫在外欠债债务和妻子的关系:
一、只要是用于家庭生活,或者家庭共同投资经营的,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丈夫现在还不了,妻子有义务偿还
二、如果是男方单独欠下的债务,用于个人投资或者消费的,则属于个人债务,女方无偿还的义务。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