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孩子改名字必须要经过生父的同意吗

孩子姓名的变更,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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