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岗不属于辞退,而是岗位调整的一种方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若调岗前已协商一致,或调岗未影响劳动者工资、工作内容,且未违反法律法规,劳动者不应视为被辞退。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调岗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若调岗未违反上述规定,劳动者无权主张辞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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