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利用APP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主观明知的认定,需结合行为人是否明知其收集、存储、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可能违法。若行为人具有明确的违法意图或合理理由,如未履行合法义务、未采取必要措施等,应认定其存在主观明知。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自然人有权知悉其个人信息被收集、使用的情况,若主体未履行告知义务,可能被认定为主观明知。 3. 若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恶意,如为了非法牟利、规避监管等,应认定其具有主观恶意,构成违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的,构成犯罪,应依法追责。
引用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