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与试岗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试用期通常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对劳动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考察的期限,一般为不超过六个月。试岗期则指用人单位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位适应和技能培训的阶段,通常在试用期结束后进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条,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岗期属于入职后的适应期,不属于试用期范围。
因此,试用期与试岗期并非同一概念,试用期是考察劳动者是否胜任工作的阶段,而试岗期是帮助员工适应岗位、提升技能的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