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流程一般如下:
1. **提出申请**: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作出行政行为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2. **受理审查**:复议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 **受理后答复**: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答复。 4. **调解程序**:若复议机关认为必要,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调解成功则可达成协议。 5. **作出决定**:调解不成或复议机关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作出复议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等条款。
(注:全文共398字,符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