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开门杀是指在公共场所或居民区,未经他人同意,擅自进入他人住宅进行侵害的行为。判定责任需依据具体情形判断。若行为人已明确告知他人,或存在明显过错,如强行闯入、未出示身份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036条,禁止非法侵入住宅;第1037条,侵犯他人隐私或非法侵入住宅的,需承担民事责任。
2. 若行为人未事先告知,且存在明显过错,如未出示身份、未征得同意,可能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1036条、第1037条、第1038条均对此有明确规定。
1. 开门杀是指在公共场所或居民区,未经他人同意,擅自进入他人住宅进行侵害的行为。判定责任需依据具体情形判断。若行为人已明确告知他人,或存在明显过错,如强行闯入、未出示身份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036条,禁止非法侵入住宅;第1037条,侵犯他人隐私或非法侵入住宅的,需承担民事责任。
2. 若行为人未事先告知,且存在明显过错,如未出示身份、未征得同意,可能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1036条、第1037条、第1038条均对此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