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检察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相关规定。具体流程为: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检察长,确保权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检察长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主任会议负责,受本级人大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12条、第13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厅长、局长、委主任、委员若干人;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市检察院检察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相关规定。具体流程为: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检察长,确保权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检察长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主任会议负责,受本级人大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12条、第13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厅长、局长、委主任、委员若干人;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