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的缴纳基数通常以**应发工资**为标准。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和《企业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工会经费的缴交依据的是职工的**应发工资**,而非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而实发工资则扣除各种扣款后所得。因此,企业在计算工会经费时,应以应发工资作为基数,确保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等单位依法参加工会,缴纳工会会员费,作为工会经费的来源。”这一条款进一步明确了工会经费的缴纳依据。
综上,工会经费的缴纳基数为应发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