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门诊报销:参保人在门诊统筹定点单位就诊时,医疗费用实行直接结算。个人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支付自付部分,剩余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直接结算。
2. 住院报销:需在大连市异地转诊定点医院开具转诊单,持激活的社保卡到就医地不超过10所联网医院登记,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有效期一年。
3. 特殊情形:未使用计算机收款的医疗机构或急诊情况,需个人垫付现金,之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4. 异地安置备案:退休老人等办理异地备案后,在联网医院门诊可凭社保卡或医保码直接结算,慢特病治疗支持全国通用。
引用法规:《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