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担保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一般保证**: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不以债务人财产为保证。保证期间内,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2. **连带保证**: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直接向保证人求偿。
3. **抵押保证**:债务人以财产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依法优先受偿。
4. **质押保证**:债务人以质物作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依法优先受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可以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保证方式包括一般保证、连带保证等。
以上为保证担保的主要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