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传来证据是指通过他人传递或间接取得的证据,而非直接从案件事实中取得。例如,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均可能通过他人转述或传递而来。
2. 传来证据的取得需满足以下条件:证据来源与案件事实有关联,且证据的传递过程符合法律程序,能够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3.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2条,传来证据应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可依法调取。
4. 《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证据的来源应当符合法定程序,不得违反法律随意获取。
5. 传来证据的效力取决于其真实性与合法性,若无法确认来源或传递过程不符合法律规定,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证据。
引用法律法规: 《民事诉讼法》第72条 《刑事诉讼法》第53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