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产过户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房产过户新规定如下:

1、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结果处理;

2、双方同意竞价取得的,可以进行竞价;

3、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补偿;

4、双方均不主张所有权的,可以进行拍卖、变卖,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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