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欺诈行为有哪些

房产中介欺诈行为:

1、以包销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

2、从事成套独用居住房屋使用权买卖经纪活动。

3、无照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和非法异地经营。

4、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出租、出借经纪执业证书。

5、房地产经纪组织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对相对人作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规定。

6、房地产经纪组织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备案手续。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居间人如实报告义务,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
(0)
普法专栏的头像普法专栏
上一篇 2026年1月25日 下午5:35
下一篇 2026年1月25日 下午5:36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