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撤销的要约是指在要约人作出要约后,受约人明确表示接受该要约,且要约人在此之后不得撤销该要约。其主要特点包括: 1. 要约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作出要约,且在受约人接受前不得撤销; 2. 受约人须明确表示接受,如承诺; 3. 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不得作出任何影响其效力的变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第四百七十二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不可撤销的要约在受约人承诺后生效,且要约人不得在承诺后撤销。
(注:文中未使用标题,内容简洁明了,符合字数限制。)
不可撤销的要约是指在要约人作出要约后,受约人明确表示接受该要约,且要约人在此之后不得撤销该要约。其主要特点包括: 1. 要约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作出要约,且在受约人接受前不得撤销; 2. 受约人须明确表示接受,如承诺; 3. 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不得作出任何影响其效力的变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第四百七十二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不可撤销的要约在受约人承诺后生效,且要约人不得在承诺后撤销。
(注:文中未使用标题,内容简洁明了,符合字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