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固废可分为以下三类: 1. **危险废物**:指具有毒性、腐蚀性、反应性等危险特性,对人体健康或环境构成威胁的废物,如电池、化学试剂、废油等。 2. **一般固废**:指在常规情况下不会对环境造成危害的固体废物,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农业废料等。 3. **工业固废**: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如生产废渣、废水处理废料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四条,危险废物的管理应遵循减量原则,一般固废和工业固废的管理应按照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原则执行。
一般固废可分为以下三类: 1. **危险废物**:指具有毒性、腐蚀性、反应性等危险特性,对人体健康或环境构成威胁的废物,如电池、化学试剂、废油等。 2. **一般固废**:指在常规情况下不会对环境造成危害的固体废物,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农业废料等。 3. **工业固废**: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如生产废渣、废水处理废料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四条,危险废物的管理应遵循减量原则,一般固废和工业固废的管理应按照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