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不动产权证是两种不同的土地权属证明,但两者在性质和适用范围上有所区别。国有土地使用证主要针对国有土地,用于确认土地使用权人,适用于政府主导的土地开发和利用。而不动产权证则是针对业主个人的不动产权利证明,涵盖住宅、商业、工业等多种类型,更贴近个人产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46条,不动产权证是不动产登记的唯一法定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国有土地使用证虽为历史遗留问题,但自2015年起,国土资源部开始逐步将国有土地使用证转为不动产权证,以实现土地权利的统一登记。
综上,国有土地使用证并非不动产权证,但其历史价值和法律地位已逐渐被不动产权证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