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口头遗嘱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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