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诉讼法条涉及外国公民、法人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程序和证据等规定。具体如下:
1. **管辖权问题**:根据《涉外民事诉讼程序若干规定》第2条,外国公民、法人直接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的,应由原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 **诉讼程序**:涉外民事诉讼应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56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处理涉外民事纠纷的法院,但需符合中国法律。
3. **证据规则**: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58条,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资料,法院可予承认和执行。
4. **法律适用**: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57条,提出要求适用外国法的规定。
以上规定旨在保障涉外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维护国家主权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