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发生法定事由,导致诉讼时效暂停计算的情形。例如,权利人遭受不可抗力、义务人同意履行、权利人向义务人主张权利等。
1. **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 2.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人主动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可中止时效。 3. **权利人主张权利**: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请求,且义务人未履行,可中止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的,诉讼时效中断。若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定事由,导致权利人无法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止。
引用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