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如下:
1. **配偶**:父母与子女之间为法定监护人,配偶在子女无父母的情况下可作为监护人。 2. **子女**:子女为第一顺序监护人,负责子女的日常生活和教育。 3. **父母**:父母在子女无监护人时可作为监护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 4. **其他近亲属**: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按顺序排在父母之后。 5. **法院指定**:若上述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法院可指定新的监护人。
依据《民法典》第30条、第31条、第32条及第36条,法定监护人的确定遵循顺序原则,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