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根据职工缴纳月份的工资收入确定,一般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2024年,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2800元/月,上限为18000元/月。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23年修正)第三条,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高于120%。具体缴存比例为: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为12%,单位缴存比例为14%。
缴存基数的确定依据为职工实际收入,若职工工资低于2800元/月,按2800元执行;工资高于18000元/月的,按18000元执行。缴存基数在每年12月31日前确定,次年1月1日起执行。
以上内容依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四条及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