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而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受取得方式,主要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 遗赠的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遗嘱继承的主体是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2. 在存在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赠和遗嘱执行,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3.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