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与进城务工子女的差别主要体现在教育权利、户籍制度及社会融入方面。随迁子女通常指因父母进城务工而迁至城市居住的子女,其教育主要依靠学校安排,享有与本地学生同等的教育机会。而进城务工子女则是指因父母进城就业而随迁的孩子,其教育更多依赖于家长的辅导和学校教育的结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其入学。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因此,随迁子女和进城务工子女在教育权利上基本平等,但具体实施中需结合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