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法典规定,房产过户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继承证明。若唯一继承人未明确,可提供以下材料:亲属关系证明、继承公证文件、死亡证明等。 2. 若继承人仅有一人,可通过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确认继承关系。 3. 若继承人未明确,可由法院判决或协议确定继承人,需提供相关判决书或协议文本。 4. 房产过户需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提交继承权证明材料,确保合法有效。
依据:《民法典》第369条、第1087条、第1092条。
1. 民法典规定,房产过户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继承证明。若唯一继承人未明确,可提供以下材料:亲属关系证明、继承公证文件、死亡证明等。 2. 若继承人仅有一人,可通过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确认继承关系。 3. 若继承人未明确,可由法院判决或协议确定继承人,需提供相关判决书或协议文本。 4. 房产过户需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提交继承权证明材料,确保合法有效。
依据:《民法典》第369条、第1087条、第109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