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未写明是否有效,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自然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设立遗嘱,也可以以口头形式,但需在遗嘱成立时具备以下条件:遗嘱人立遗嘱时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内容合法,且无重大误解或欺诈等情形。
若遗嘱未书面形式,但符合上述条件,如遗嘱人当面作出意愿并有见证人,也可视为有效。但若遗嘱未明确写明,可能因形式不完整而影响效力。建议遗嘱尽量以书面形式设立,确保内容清晰、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自然人可以立遗嘱,遗嘱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遗嘱未写明是否有效,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自然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设立遗嘱,也可以以口头形式,但需在遗嘱成立时具备以下条件:遗嘱人立遗嘱时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内容合法,且无重大误解或欺诈等情形。
若遗嘱未书面形式,但符合上述条件,如遗嘱人当面作出意愿并有见证人,也可视为有效。但若遗嘱未明确写明,可能因形式不完整而影响效力。建议遗嘱尽量以书面形式设立,确保内容清晰、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自然人可以立遗嘱,遗嘱应当真实、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