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过程中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它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类型,是行政法调整行政关系的核心内容。行政行为具有法定性、程序性、单方意志性和公定力等特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作出的行政决定、行政行为等法律事实。行政行为的作出必须基于合法依据,具有确定性和可诉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明确指出,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后,依法给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权利或者资格的行政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