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劳动模范的待遇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表彰。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省级劳动模范可享受以下待遇:
1. **物质奖励**:获得一次性奖励,具体数额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荣誉称号**:被授予“省级劳动模范”称号,颁发证书和奖章。 3. **优先提拔**:在选拔任用干部中享有优先考虑权。 4. **福利保障**:享受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待遇,部分地区提供住房补贴。
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第三章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