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死亡的认定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首先,若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且经鉴定为工伤,即认定为因工死亡。其次,若职工因工负伤后经治疗仍无法工作的,可申请工伤认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可认定为因工死亡。第三,若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暴力伤害,且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也可认定为因工死亡。此外,若职工因工负伤后死亡,且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应按因工死亡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第16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