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供是指在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期间,涉案人员向他人通风报信、提供虚假信息或协助调查人员获取证据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57条,串供行为可能影响调查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情节严重者可能构成对抗组织调查的违法行为。
串供行为是否定罪的关键因素之一。如果证据确凿,且串供行为与案件有直接关联,纪检监察机关可以依法予以处理。具体而言,若涉案人员主动提供线索、协助调查,或阻止调查,可能被认定为“对抗组织调查”,依法予以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57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0条,串供行为可能构成妨碍调查罪,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