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保证其不妨碍侦查、审判活动,避免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一种措施。取保候审的适用前提是嫌疑人、被告人没有逃避侦查、审判的嫌疑,且符合法定条件。
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包括: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具体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和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其适用条件和程序均有明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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