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合同的特征:
1、货运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
2、货运合同以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为履行完毕。
3、货运合同为诺成性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零四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货运合同的特征:
1、货运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
2、货运合同以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为履行完毕。
3、货运合同为诺成性合同。
《合同法》第三百零四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