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依法未满18周岁,或虽满18周岁但精神状况不完全正常,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 2. 根据《民法典》第19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3. 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4.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其同意、追认,否则无效。
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9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