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与撤销是法律中两个相关但有区别的概念。撤回通常指在合同或法律行为成立后,因某种原因主动决定取消该行为,例如撤销合同。撤销则指因法律原因(如欺诈、胁迫等)导致法律行为无效,需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撤销。
1. **撤回**:当事人主动行使权利,通常在行为作出后,因自身原因决定取消。例如,签订合同后撤回签约意愿。 2. **撤销**:因法律原因导致行为无效,需由司法机关认定并撤销。例如,因欺诈签订的合同,法院可依法撤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62条,撤销合同须经法院或仲裁机构审查并作出裁定。撤回则依据当事人意思表示,不需司法介入。
以上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62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