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计算方式主要依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根据规定,维修基金的提取比例一般为房屋建筑面积的1%至1.5%,具体比例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房屋主人需按房屋面积缴纳维修基金,具体金额为建筑面积乘以征收比例。例如,一套100平方米的住宅,按1.2%征收,需缴纳1200元。 资金用于房屋公共部位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如电梯、管道、外墙等。 房屋买卖时,业主需将维修基金移交业主大会管理,资金使用需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