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分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申请人应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申请设立的分公司须有明确的业务范围和经营计划。 3. 须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公司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证明等。 4. 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5. 分公司需遵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非法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8条、第150条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9条的规定,上述条件为设立分公司的基本要求。
成立分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申请人应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申请设立的分公司须有明确的业务范围和经营计划。 3. 须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公司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证明等。 4. 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5. 分公司需遵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非法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8条、第150条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9条的规定,上述条件为设立分公司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