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婚假的规定如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家庭发展促进条例》第十三条,夫妻双方结婚满一年后,男方可享受3天婚假,女方可享受15天婚假。婚假在婚育期间按国家规定的假期处理,不影响工资待遇。此规定适用于广西区内户籍人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家庭发展促进条例》第十三条:夫妻双方结婚满一年后,男方可享受3天婚假,女方可享受15天婚假。
广西婚假的规定如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家庭发展促进条例》第十三条,夫妻双方结婚满一年后,男方可享受3天婚假,女方可享受15天婚假。婚假在婚育期间按国家规定的假期处理,不影响工资待遇。此规定适用于广西区内户籍人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家庭发展促进条例》第十三条:夫妻双方结婚满一年后,男方可享受3天婚假,女方可享受15天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