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由以下部分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年终奖、加班费、劳动保险费、福利费等。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社部发[1994]48号)规定,工资总额应包含以上各项内容,且不得以实物或其他形式代替货币工资。
法律依据:1.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社部发[1994]48号)第二条。
工资总额由以下部分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年终奖、加班费、劳动保险费、福利费等。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社部发[1994]48号)规定,工资总额应包含以上各项内容,且不得以实物或其他形式代替货币工资。
法律依据:1.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社部发[1994]48号)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