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包是指施工单位将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整体承包给一个单位,该单位作为总包方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16),总包单位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包括施工、材料采购、设备租赁等。
工程总包不等同于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是项目的发起方和业主,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批、投资以及监督。总包单位是施工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施工任务。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建设单位将项目发包给总包单位,总包单位再将工程分包给多个施工单位。
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总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负责,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