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姓名权侵权主要表现为冒用他人姓名、虚假署名、恶意使用他人姓名等。冒用他人姓名可能导致他人混淆,损害其名誉;虚假署名则可能误导公众,侵犯姓名权;恶意使用他人姓名则可能造成精神损害。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使用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侮辱、诽谤、侵害其名誉。若他人使用他人姓名,构成侵权,需承担民事责任。
3. 侵权人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1. 姓名权侵权主要表现为冒用他人姓名、虚假署名、恶意使用他人姓名等。冒用他人姓名可能导致他人混淆,损害其名誉;虚假署名则可能误导公众,侵犯姓名权;恶意使用他人姓名则可能造成精神损害。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使用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侮辱、诽谤、侵害其名誉。若他人使用他人姓名,构成侵权,需承担民事责任。
3. 侵权人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