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家不给消费者退款属违法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4条和第55条。 2.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4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所支付的价款的一倍;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欺诈。 3. 若商家无合法理由拒绝退款,亦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在商品或服务存在瑕疵时要求退货、更换或退款。 4. 另外,《民法典》第500条也明确规定,经营者应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要求。
引用法律条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4条、第55条、第24条;《民法典》第500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