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当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当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