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乙方写成“己方”是不规范的,不符合法律文书的表述习惯。根据《合同法》第14条,合同当事人应使用书面形式,且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乙方应使用“我方”或“本方”等明确自身身份的表述,以避免歧义。若使用“己方”则可能导致合同内容不清晰,影响合同效力。建议在合同中使用规范的表述,确保各方理解一致。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9条。
合同中乙方写成“己方”是不规范的,不符合法律文书的表述习惯。根据《合同法》第14条,合同当事人应使用书面形式,且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乙方应使用“我方”或“本方”等明确自身身份的表述,以避免歧义。若使用“己方”则可能导致合同内容不清晰,影响合同效力。建议在合同中使用规范的表述,确保各方理解一致。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