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女职工享有与男职工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得因性别原因遭受歧视。
2.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3. 用人单位应定期对女职工进行健康检查,特别是处于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
4. 保护女职工在工作场所不受任何形式的性骚扰。
5.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除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否则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引用法律法规条款: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2.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至第四十七条,具体规定了女职工在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