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避免预售商品房转让纠纷

避免预售商品房转让纠纷如下:

1、在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附合同生效的条件,即告知买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尚未取得房产证,待卖方取得房地产权证后及时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

2、买卖双方先签署购买房屋的意向协议书,约定待卖方房地产权证办理完毕后,双方再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以及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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