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具体包括:
1. **法定节假日**: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休假,如春节、五一、国庆等,国家法定休假日为调休安排。 2. **年休假**:劳动者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享有带薪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有10天;满20年以上的,享有15天。 3. **病假**:劳动者依法享受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 **工伤休假**:因工负伤的劳动者,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补助费等。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享有上述权利。
